台州市“五水共治”办了解到,从3月12日至4月12日,我市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村级及以上所有河道,以及沟、渠、池塘等小微水体,开展“清河、净河、美河”集中月大行动。
台州市“五水共治”办了解到,从3月12日至4月12日,我市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村级及以上所有河道,以及沟、渠、池塘等小微水体,开展“清河、净河、美河”集中月大行动。
去年,我市“五水共治”成效明显,全市15个县控以上断面消劣任务全部完成销号,已整治完成6430个劣Ⅴ类小微水体,水功能区达标率达70%,提前三年实现十三五目标,交接断面考核为优秀,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建制镇以上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治水群众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三。
市“五水共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以“清河、净河、美河”为主要内容,在前阶段治水成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清河”,对照“清三河”要求,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和河道内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净河”,对河道水质净化提升,整治排污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消灭黑臭水体,提高河水透明度。“美河”,拆除沿河违法建筑,清理垃圾和堆放物,对有条件的岸坡进行美化绿化。
接下来,我市各县(市、区)将根据各地实际,采取交叉治水、联合督查、点位导向整治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群众、治水志愿者参与集中月整治行动。市“五水共治”办将在行动期间对各地开展大行动的情况进行明查和暗访,尤其是对各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河道和点位将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行动不迅速、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